近日,莒县长岭镇中心初中在班级管理中推行“四班”法,收到明显的效果。
“四班”指班法、班风、班训和班级理想。它能统一学生思想,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四班”依据是《义务教育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它们要在班会上交与学生讨论并通过,才能实施,并随时根据多数学生的意愿而修改。班法要明确具体、责任到人;班风、班训、班级理想要有警示作用,有号召力。如:班风——自尊、自律、自学、自强;班训——学习报国,追求卓越;班级理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等。(初三三班又创写了班歌。)
“四班”法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道德理念,进而克服其行为的随意性。大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四班”法紧紧围绕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与自学能力这个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使一些后进班级、后进现象迅速转化为先进班级,先进现象。目前,“四班”法在学校已全面实行和展开。(通讯员 李永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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