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02号)文件要求,做好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现我行组织开展2022年3季度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工作。
1、征信用户管理方面。青州市支行为征信管理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配备了必要的岗位和人员;从业人员均具备并通过相关上岗资格认证考试等基本任职条件,不存在由借调人员担任征信管理员的情况;从业人员从业记录完整、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填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信从业人员执业记录手册》,并作为征信资料进行保管;按规定对人员动态调整;用户数量符合安全且必要的原则;每个征信系统用户操作人落实实名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不存在用户兼任和公共用户的情况;用户操作员离岗或离职,征信系统停止或注销用户权限;除系统自动处理外,其他用户管理操作有相应的内部审批记录;每年组织开展征信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2、征信信息查询使用与数据报送方面。我行在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征信时,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规范获得信息主体授权,文本填写规范,授权要素齐全;建立完善查询管理系统,不存在未经授权和未经审批查询的情况;严格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征信信息,不存在代替客户查询其自身征信信息并由客户用作非农发行业务办理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替第三方代查客户征信信息的情况;切实做好征信上报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上报的征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及时核对和处置征信错误数据。
3、征信信息安全方面。建立有效的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对用户登录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征信系统用户的密码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不存在账号转借他人使用的情况;在信息报送、传输、查询、保存、使用等业务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对查询机安装第三方软件、电子信用报告留存在计算机上或向外转存等情况进行严格管控;我行落实征信查询日核查机制,并按季度开展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征信资料完整、安全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