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南县水利局围绕河湖长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公开组织、公开宣传、公开信息,稳步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一、全面公开河湖长制信息,提升河湖长履职实效。自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建成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覆盖全县86条河流、56个水库,设有县级河湖长19名,镇级河湖长134名,村级河湖长401名,并在河流、水库张贴河湖长名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聘请13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河湖特邀监督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河湖治理成效。今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湖共2.1万余次。
二、规范公开水源地信息,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与环保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日常工作。根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水资源规划与保护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沂南县水功能区划》《沂南县寨子水库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全面参与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完成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管理,公开南寨水源地、湖头惠民水厂水源地、丹山水厂饮用水源地三处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信息,并设置界碑、警示等标识,确保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到保护。
三、做好河湖清四乱工作,提升河湖治理成效。围绕河湖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隐患排查活动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排查河湖“四乱”,配合开展非法排污、农村水环境、面源污染、养殖污染等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河湖清违清障专项行动3次。结合省、市河长办下发的河湖疑似问题清单,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卫星遥感发现疑似问题70余处,属实问题5处,确认整改四乱问题5处;各乡镇巡河自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0余处,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同时,结合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和河湖清违清障,在全县河湖沿岸村庄开展生态环境集中整治。目前,整治河道岸线达70余公里,清理农业废物、生活垃圾等约5吨,清理河道内阻碍行洪树木近1000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