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能不能把按月提取的公积金跨行转入个人还款账户?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传来好消息,即日起,为方便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跨行支付功能,共有18家银行可以办理该业务。
目前,济南市支持跨行支付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齐鲁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农商银行、渤海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莱商银行共18家银行。新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可选择本人上述任意一家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转账账户。
简单来说,假设缴存职工公积金开户行是建行,按月委托提取的公积金只能转入建行账户,如果这名职工的个人住房贷款账户开户行在农行,每月提取公积金还款还要再从建行个人账户转入农行账户,较为繁琐。而且,其没有农行账户的话,还要新开户并办卡。在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跨行支付业务实施后,职工可以将提取的公积金直接转入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大大方便了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签约业务已开通网上办理渠道。在上述18家银行办理了购房贷款的市民,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大厅——个人业务入口”,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设置交易密码后,即可在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商贷按月委托提取签约业务。
已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可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jinan.gov.cn/)网上大厅个人业务入口,通过“提取业务——按月委托提取变更”菜单进行转账账户变更,或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网点、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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