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定陶区财政局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部署要求,以“三个着力”为重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不断提高。
着力推进村庄整建工作。积极整合资金258837万元用于全区47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理制定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村庄迁建纳入增减挂钩范围,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两新”融合发展试点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每亩补助30万元基础上,每亩再增加10万元用于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最大限度让利于群众,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获得感。
着力支持人居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累计投入资金104849万元,其中,投入2427万元用于支持危房改造建设,投入9744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改厕,投入70861万元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建设,投入4858万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投入1290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投入4059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农民群众幸福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着力提升财政监管实效。积极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监督机制。同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完整归档工程建设档案,健全完善项目建成后管护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保障人民群众持续获得长效稳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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